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后,专利权人才能取得制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他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也就是说,授权公告以前的行为不算侵权,但是如果授权之后还在仿制等侵权行为,可以要求侵权赔偿。

(二)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三)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采取了积极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司具有产品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在授权公告日之前对方仿制了我司的产品,是否算是侵权?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后,专利权人才能取得制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他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也就是说,授权公告以前的行为不算侵权,但是如果授权之后还在仿制等侵权行为,可以要求侵权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