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申请一般流程(一)确定申请类型1、发明产品形状、构造、生产工艺、配方保护20年2、实用新型产品形状、构造或两者的结合保护10年3、外观设计产品形状、图案或色彩与它们的结合保护10年(二)撰写申请文件内容:1、发明(实用新型):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2、外观设计:请求书、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方式:自己撰写或委托代理机构撰写。(三)递交专利文件1、直接邮寄或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2、面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代办处(上海成都北路333号南9号楼916室)(四)缴纳申请费用1、发明900元/件;实用新型500元/件;外观设计500元/件。2、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输申请费用减缓手续,按30%缴纳,并且年费的前三年也可以按30%缴纳。

我的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变更后是否还是处于费减状态呢?申请专利缴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向专利局请求减缓申请费、审查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前3年的年费,其他各种费用不能减缓。请求减缓的,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制订的费用减缓请求书。提出减缓请求的,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数额缴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不同意的,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专利局规定的期限,被缴不足部分。需要注意,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效益或有其它收入后,应当补缴减缓的费用。
如果专利权正处在质押期间,对作为质物的专利权的任何变更均须得到质押合同当啦人双方的共同认可,否则,都将是无效行为。办理专利权质押注销登记的程序: ①当事人向专利局提交《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合同履行完毕凭证、书面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②经专利局审核后,向当事人发出《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注销通知书》。③质押期限届满15日内当事人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该合同登记将被自动注销。专利权质押合同自登记注销之日起失效。
对于“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还是“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意见不甚统一。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未经登记和公告,该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该转让合同有效,但未经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不生效,即该专利权并不发生实际的移转,合同受让方并不能成为新的专利权人。
我的一项专利最近遭遇侵权事件,法院已经判决侵权生效了,但是专利由于期限已到出现无效的情况,那么请问,我还能获得赔偿么?虽然判决之后专利过期了,但是一般而言,《专利法》明确规定,出现侵权事件时,必须给予赔偿。
对于“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还是“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意见不甚统一。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未经登记和公告,该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该转让合同有效,但未经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不生效,即该专利权并不发生实际的移转,合同受让方并不能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但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仍有约束力,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的有效期是从申请日计算的,但是得授权公告后才有效。科易网的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储备很全面,客服小姐姐很温柔,也很有耐心,想要了解更多知识产权的信息,科易网是个不错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