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纸件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纸件或电子申请文件。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办理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如果申请材料没有问题,大约6-9个月。
专利局收到依本细则第8条规定递交的请求后,经过审查认为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出保密审查通知;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4个月内收到保密审查通知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国家工业产权局制定了标准化规则以规范专利申请书的制作方法。这些规则可从INPI的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在制作申请书时必须注意正确填写相关文件资料。
发明人、设计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批后,才能授予专利权。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主要有: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在必要时,说明书还应包括附图。申请外观设计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除上述必须提交的文件外,根据情况需要,在专利法及其细则中还规定了提交其它附件,例如要求优先权的申请文件副本、国际展览会展览证明书,以及代理人委托书等等。
《专利法》明确规定,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数学上的建模无法界定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按照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顺序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知识产权信息千千万,质好、量多在科易。想知道更多的知识产权信息,科易网欢迎您随时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