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获得专利权,必须具备创造性。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一项发明创造的创造性必须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2、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显著进步。显然,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这是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但一项发明创造具备了新颖性,不一定就有创造性。因为创造性侧重判断的是技术水平的问题,而且判断创造性所确定的已有技术的范围要比判断新颖性所确定的已有技术范围窄一些。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创造与已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该发明创造不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直接从已有技术中得出构成该发明创造的全部必要的技术特征。

如果申请材料没有问题,大约6-9个月。
专利局收到依本细则第8条规定递交的请求后,经过审查认为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出保密审查通知;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4个月内收到保密审查通知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国家工业产权局制定了标准化规则以规范专利申请书的制作方法。这些规则可从INPI的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在制作申请书时必须注意正确填写相关文件资料。
发明人、设计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批后,才能授予专利权。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主要有: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在必要时,说明书还应包括附图。申请外观设计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除上述必须提交的文件外,根据情况需要,在专利法及其细则中还规定了提交其它附件,例如要求优先权的申请文件副本、国际展览会展览证明书,以及代理人委托书等等。
《专利法》明确规定,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数学上的建模无法界定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按照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顺序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知识产权信息千千万,质好、量多在科易。想知道更多的知识产权信息,科易网欢迎您随时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