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集束型专利布局:企业通过对同一技术的替代性技术进行专利布局,阻止竞争对手用其他方案实现该技术,从而有效保护自己的产品。
(2)星系专利布局:企业通过“对某一技术方案的基础性专利+应用在各个领域中产生的延伸性专利”进行布局,可有效防止竞争对手在不同的领域应用该技术。
(3)链型专利布局:企业通过对某一技术或产品的产业化实施提供整套的技术方案,对支持的上下游支撑性专利进行全方位布局,垄断整个产业链。
(4)网状覆盖性专利布局:企业通过不同类型的专利申请进行布局,保护核心产品对于核心产品,企业在进行专利申请设计时,从技术的重要度、客观属性、多个保护类型的搭配等方面考虑如何布局。

一项发明创造要想取得专利权,申请前要做很多的准备工作,申请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办理一系列复杂手续。因此,申请人有必要认真考虑一下,是否值得申请专利,要做多方面的权衡、调查研究后再做决定。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有的专利,尽管很好,但它应用的领域已处于饱和状态,也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否则即使授予了专利权,也会因此不具备专利性而被竞争对手无效诉讼掉,给申请人带来莫大损失。
专利侵权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具有侵权方式隐蔽、侵权人数众多、侵权手段复杂等特性。确定了侵权行为人,就可以进一步选择起诉的相对一方,即被告。专利侵权的诉讼请求一般包含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而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和要求,则是专利侵权诉讼当中最为关键的诉讼请求。除了按照上述方式确定侵权赔偿数额外,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超过一个月尚未收到专利局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受理处查询,以及时发现申请文件或通知书在邮寄中可能的丢失。申请文件通过快递公司递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以及各专利局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高新技术企业绝对是值得申请的,这个毫无疑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好处多多。
有三种法定途径可以维权: 1、专利行政管理(处理)途径; 2、专利民事诉讼途径; 3、专利刑事诉讼途径。
对于评估机构经评估认为不适宜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因放弃申请专利而给高校带来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可依法依规免除其放弃申请专利的决策责任吗?可以,考虑到我国高校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的经验较少,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尚有不足,《若干意见》专门指出“评估工作可由本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委托市场化机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