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专利权转让。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人作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给受让方的技术转让方式。
2、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让与方将其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给受让方的技术转让方式。
3、专利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或者授权人作为让与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的技术转让方式。
4、非专利技术转让。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转让是指让与方将其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的技术转让方式。

专有技术可以是私人的占有,可以永不分享;而专利技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一旦专利失效,就会公布其技术秘密。
我有一个专利,准备转让给企业,金额已经谈好,但是签定许可合同的时候想知道要注意什么?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即有效,备案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但是经过备案的许可使用合同能够对抗第三人。
请问高人,专利转让是不是要把它做出来?好像要做成实物。技术不能申请专利
二、企业在引进专利前应做好调研工作。
我公司在上海,在公司的转型过程中,存在一些也无用的专利,打算转让,请问,在上海办理专利转让,需要办理哪些程序?专利转让的办理手续: 1,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2,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3,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对于“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还是“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意见不甚统一。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未经登记和公告,该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该转让合同有效,但未经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不生效,即该专利权并不发生实际的移转,合同受让方并不能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但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仍有约束力,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