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材料要求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权利归属证明、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3、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但是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加急,越快费用越高。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二)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一般情况下,单位只提供一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作品的构思和创作等创新活动单位介入的程度不高;而法人作品的作品创意来源应来自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就是一般由单位提出作品的创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单位对作品的构思和创作等创新环节会深入干涉并形成明确、完整的意见。法人作品的责任由单位承担,职务作品的责任由作者承担。法人作品,单位享有全部的著作权权利。
著作权无须登记。作品一旦完成,无论出版与否,作者都享有著作权。作品登记采取自愿原则,著作权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办理著作权登记手续。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著作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它与工业产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出版者对其表演活动、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或版式设计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
从《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中,我们可以知道,文学作品的版权是可以进行异地办理登记的。如果作品是不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那么,这样的作品是不能够进行版权的登记。在作品版权登记完成之后,相关部门发现该作品,与事实情况不符合,这时候要对作品的版权登记进行撤销。
性价比高:版权只需登记一次,期间不需续费,保护时间长; 申请时间快,3个月左右可以拿到证书; 在注册商标同时登记版权,是使自己的LOGO获得全面保护的最简便、有效、价廉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