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其算术式可以表示为:每件侵权产品所获利润(侵权产品销售总数=侵权利润。
(3)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具体的金额是用什么标准来计算的?有三种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 1、被侵权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 。有关专利侵权的法定赔偿与商标也比较接近,只是专利规定了最低的法定赔偿数为5000元,一般最高为30万元.
知识产权标的本身的无形性决定了权利人损失在多数场合是无法计算的,因此在很多案件中权利人的损失是无法确定的。因此,知识产权法在坚持以权利人损失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的同时,规定可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
被控侵权产品的数量以及利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且对于判赔额的影响权重较大。侵权产品销售的地域广泛性代表原告的,影响权重较大。在线上案件中可多时段对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线下侵权行为的规模可以门店数量、参与人数、厂房情况等来反映。商标案件中可通过多次恶意注册近似商标,不断变换身份持续实施侵权行为等情形予以推断。多次侵权、重复侵权也可推断被告的恶意程度。著作权中对于作品相似程度的判定不仅是影响是否侵权的衡量因素,也是影响判赔额的因素之一。
专利侵权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具有侵权方式隐蔽、侵权人数众多、侵权手段复杂等特性。确定了侵权行为人,就可以进一步选择起诉的相对一方,即被告。专利侵权的诉讼请求一般包含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而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和要求,则是专利侵权诉讼当中最为关键的诉讼请求。除了按照上述方式确定侵权赔偿数额外,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其算术式可以表示为:每件侵权产品所获利润(侵权产品销售总数=侵权利润。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规定: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