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对专利最直接的利用,就是制造出有形的产品,并对其进行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初步实现专利的最基本价值。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种在国内的申请优先权即本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不包括外观设计。
专利组合从其产生及其应用的角度,大体上具有3个明显的特征。专利组合的规模化特点主要表现为一个专利组合体中专利数量的庞大特点,特别是对一些大型跨国公司来说,单个企业拥有的专利数量往往是惊人的 2)利益获取和风险规避相结合。专利组合,作为一种新兴形式的资产组合,专利组合也可以通过组合体内的专利资产多样化规避专利组合所有者后续的RD资源配置等内容,进行基于专利信息的有关分析,从而为企业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专利组合作为一种专利集合体具有一些不同于专利组合体中的单个专利价值的价值。
专利权穷竭的注意事项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专利申请前专利检索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可以评价专利申请获得授权的可能性。据国外专利机构调查,有66%以上的发明专利最后不能获得授权,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存在在先公开的文献,缺乏新颖性而致。如果申请人不在申请专利前进行初步的专利检索,一旦专利没有获得授权或保护范围减少,失去的不仅仅是申请的费用,更重要的是损失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相关背景根据中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实行实质审查制,而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实行形式审查制。后者也需符合实质性要件。我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有三大要求,那就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或产品没有体现这三点特征,专利局是不会予以授权办理专利审查的。因此这就要求申请人在发明或产品上要尽可能地发掘其新颖性、创造性与独特性,避免由这个原因而产生专利驳回的尴尬。但是事实上,如果专利申请没有符合相应的申请类别,专利局同样会对专利进行驳回处理。
专利说明书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就广义而言,专利说明书是指各国专利局或国际性专利组织出版的各种类型说明书的统称。包括未经过专利性审查的申请说明书,如德国公开说明书、日本公开特许公报,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等;以及经过专利性审查的专利说明书,如美国专利说明书、前苏联发明说明书、中国发明专利说明书等。专利说明书是专利文献的主体。只有在专利说明书中才能找到申请专利的全部技术信息及准确的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信息。就狭义而言,专利说明书是指经过专利性审查、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