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
①知识产权本身的无形性和确权难致使知识产权主体面临保护、实施及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等法律风险。
②由于知识产权本身具有时间性特征,一旦超过法律保护期限,知识产权这项权利即消失。
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清偿期届满后,如果出质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并从处分所得中优先受偿,这是保障质权人利益的最后屏障。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防范策略
①实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国家担保制度,当企业到期不能偿债,金融机构通过处置质押物未能充分实现债权时,由该保险机构给予未实现债权的补偿。
②实行联合担保机制,由政府基金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质押物进行担保,企业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给政府基金管理者进行反担保,并以企业信用及其他方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③质押物置换机制是银行在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后,通过规范贷款资金用途,并在贷款合同期内,用固定资产置换作为质押物的知识产权,从而控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的机制。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意义
①积极引导国家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助力。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专门国家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融资再保险,可能会提高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放贷的积极性。
②由于“信息不对称”,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受限,因此应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信贷风险的动态评估体系,来考察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技术创新能力、经营计划等关键因素,预测企业未来的成长能力、盈利状况、风险等级等,提高其价值评估的准确性。
③由于知识产权流通性差,一个完善的交易市场,不仅能促进科技技术成果转化,而且可以将不良贷款中的知识产权变现,有效保障质权人的利益,降低贷款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