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财政局通过预算专项安排、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建立财政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涉农贷款产品,撬动金融机构放大对农业贷款等方式,有效缓解了当地农业融资难、贷款贵等问题,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和快速成长。
一、着力支持健全农贷服务体系
(1) 加大宣传力度。支持建立完善镇、村农业贷款服务体系,由专兼职人员提供农业贷款咨询、代办服务等,将各类涉农贷款产品送到田头,送到农户家中,提高涉农贷款产品知晓度和成贷率。
(2) 健全台账资料。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产管理和财务业务培训,要求规范财务核算,完善原始台帐资料,全面反映资产和资金流。台账资料齐全的客户,可以免于财产抵押,采取授信方式,以强化产权意识,树立诚信意识,使金融机构放贷放心。
(3) 提升审贷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建立适应当前农业行业特点的风险评估体系和贷款运作模式、调整不适应当前情况的规定等。推动金融机构划区明确信贷员,加强与镇、村农服部门联系,熟悉区域内农业主产、农民信誉、融资需求等情况,建立完善个人信用等级制度,从而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门槛,缩短审贷时间,设立过桥贷,使新型主体贷款省心。
二、着力改革风险补偿基金运行方式
(1) 改变与单一金融机构合作模式,逐步归并“镇农贷”、“助农贷”、“镇农保贷”,形成统一的风险补偿基金,面向所有涉农贷款金融机构开放。
(2)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与合作行签定年度农业贷款协议,考核贷款面及放贷量,对完成年底贷款目标的,按考核指标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风险补偿基金优先存储在保质保量完成考核目标的金融机构。
三、着力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
(1) 统筹整合部分支农资金。建立风险基金补足机制,按当年实现涉农贷款额度的一定比例或对已补偿的资金量补充风险补偿基金,不断充实风险资金,做大风险补偿基金,增强其补偿实力。
(2) 加强支农资金财务管理。打好财政管理“组合拳”,堵塞资金管理漏洞,对支农资金采取政府采购、集中核算、专账专户、网上公开等“组合拳”式的管理措施,明确了资金使用规范,减少了资金拨付环节,达到了资金流向明晰。
四、着力完善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
镇江市农委、财政、金融机构建立了联动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农业贷还款实际情况,并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
(1) 对于无故拖欠贷款,不讲诚信的经营主体,取消其申报财政奖补项目资格;
(2) 对于产权不清,资产管理不规范,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财务核算不规范的经营主体,通报各金融机构建议不予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