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商标规范使用标准
1、 商标实际使用人和商标注册人应当保持一致。
2、使用的商标标识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标识保持一致。
3、商标的使用范围仅限于被核准的商品或服务。
商标的不规范使用会使注册商标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被撤销的命运,若是在不经意间侵犯了其他权利人的商标权,还可能面临诉讼。

二、避免商标的不规范使用的几点建议:
1、 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应当与注册证中的标识、权利人、地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等保持一致。
2、 若权利人名义或者地址发生了变化,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变更申请,若商标标识改变,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3、 注册商标要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若实际使用的标识发生了变化或者实际的经营范围超出了商标局核定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当提交新的商标注册申请。
4、 已注册商标一般会在其右上角标注R标志,未正式注册却标注R标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5、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权利人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应该保留好使用证据,防止被他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
6、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可续展,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7、若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应当及时办理商标许可备案,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8、注册商标可以转让,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9、商标权可以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需要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并由商标局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