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中芯国睿欢迎您!

服务热线:400-855-7171
当前位置:首页>知产资讯>正文

用以出质的专利权应具备什么条件?

2023-02-20 09:00:010人看过0看来看去,不如直接咨询!

1。 专利权必须有效。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而为了保障债权实现,必须保证质物是无可争议的有效专利。证明专利权有效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专利登记簿等。《专利权质押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质押合同将不予登记:①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被撤销或者已经终止的;②假冒他人专利或冒充专利的;⑧专利申请未获授权的;④专利权被提出撤销请求或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⑤存在专利权属纠纷的;⑥质押期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专利权质押

2。 作为质物的是专利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即因取得专利权而产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系指独占权和由此派生的许可权、转让权、标记权等。

质物质押

3。 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出质人应用其出质权利的全部来担保债权的实现。专利申请权虽然是获得专利权的前提,依法可以转让,但其明显的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使之不能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财产权,因而不能将专利申请权作为质物进行质押。

0
喜欢的话,不妨鼓励一下哦~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芯立场。